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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核准文号:台(80)社字第68396号 儿福联盟致力于儿童福利工作的推展,除在法令政策的修订与倡导之外,亦因应社会变迁与问题开展许多服务方案,秉持为儿童谋取最佳福利的宗旨,期望能给孩子一个更好的世界。
缘起
有鑑于民国62年公布施行的儿童福利法已不适于现今的社会,79年底由林志嘉等数位立委及关心儿童的各界人士、相关团体, 共同组成「儿童福利联盟」,着手进行修法工作。歷经三个月二十一次会议于80年3月提出「儿童福利联盟儿童福利法修正案」 ,送交审议。在进行修 法的过程中,各方均认为应成立一永久性组织,以长期致力于儿童福 利工作的推展:「儿童福利联盟 文教基金会」于80年12月诞生。
儿童福利联盟是一公益性的组织,非以营利为目标。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儿童福利工作的推展,除持续法令政策的修订与倡导之外,亦因应社会变迁与问题,开展了许多新兴的直接服务方案,包括收出养服务、失踪儿童协寻服务、弃儿保护服务、 托育谘询服务等,儿盟秉持为儿童谋取最佳福利的宗旨,由专业的社工人员一方 面为特殊际遇儿童提供相关保护工作,同时也 为一般性家庭建构完整的支持网络。
86年12月,儿盟为了扩展宣导儿福理念、提供服务给南部地区民眾,在高雄成立了南区办事处。87年中区办事处成立了,同时 和内政部儿童局共同设置「全国 失踪儿童少年资料管理中心」,期望能够结合政府各部门和民间团体的力量,建立完整的全民 情报网,共同解决儿童少年失踪的问题。93年6月,台中市政府委托 成立了向晴家庭福利服务中心,从事单亲儿童辅导及家庭 服务工作。94年底陆续成立苗栗、新竹、屏东和基隆等多个工作站,从事高风险家庭预防性服务,早一步 预防悲剧的发生。 95年4月承办台北市政府公办民营葫芦及星云两所托儿所,正式跨足第一线的儿童托育服务。
从3个工作人员,到至今台湾头到台湾尾都有我们的工作据点,儿福联盟成立十多年以来始终坚持「给孩子一个更好的世界」的 成立初衷,致力让每个孩子都能获得爱、关怀和瞭解。
愿景
给孩子一个更好的世界
使命与目标
儿盟工作伦理守则
我对儿盟:
我与同事:
我与专业:
现任执行长 陈丽如女士
学歷
美国圣路易市华盛顿大学社工硕士
中兴大学社会系社工组学士
重要经歷
儿福联盟副执行长
儿福联盟社工处处长
儿福联盟民生儿童福利中心主任
台大社工系、实践社工系兼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