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公益

  • 29,160,460
    捐款金額
  • 19115
    捐款人次
  • 3052
    專案總數
  • 56191
    專案人次

愛‧向前跑 公益路跑

一、
指導單位 : 台北市政府體育局
二、
主辦單位 : 中華民國小胖威利病友關懷協會
三、
協辦單位 : 邀請中
四、
贊助單位 : 招募中
五、
活動日期 : 2016年12月4日(星期日)
六、 活動宗旨:
1、 協助小胖威利病友參與社會活動、接觸人群
離開學校之後的小胖威利,往來之間所接觸的對象,不是家人就是同為病友的小胖威利,還有協會的人員等等,原因不外乎擔心”餓”魔上身,必須時時守護。
藉由公開的活動讓小胖威利與人群互動,享受愉快的休閒活動,並藉由對外活動增加他們的自信。
2、 讓社會大眾充份認識何謂小胖威利症候群
民眾對於小胖威利症熟知的程度大多在於-一直吃、吃不飽..,但其實小胖威利症同時合併智能、肢體、情緒、語言等多重障礙,且終身無法治癒。
期望藉由活動的文宣、現場的解說與接觸,增加民眾對於小胖威利的認識,進而有更多的理解與包容。
3、 籌募小作所服務經費
已經成立的小作所,永遠都不能吹起熄燈號,再艱難都得陪伴他們走未來的路。同時為24小時小胖之家籌募基金。希望社會大眾在認識了解小胖威利後,給予支持及捐助。
七、 活動內容 :
活動項目 10公里自我挑戰組 3公里小胖陪跑組
報名費 NT$:650 元 NT$:450元
計時方式 晶片(NT$100元) 不計時
名額限制 限額2200人 限額800人
報名日期 7月15日 7月15日
報名截止日 9月18日 9月18日
集合地點 馬場町紀念公園 馬場町紀念公園
入場時間 07:00 07:00
起跑時間 07:50 08:00
時間限制 1小時40分 40分鐘
寄物保管時間 10:00止 10:00止
說明:
1、 計時晶片於完賽時歸還,將退還100元。
2、 寄物須知:寄物者請使用本次報名贈送專用衣保袋,恕不接受束口袋或自行以背包、塑膠袋及其他款式之提袋前來寄物。請於指定時間至寄物處辦理,活動寄物不負保管責任,請避免寄放貴重物品。
八、 活動路線
1、 3公里:馬場町河濱公園→華中橋河濱公園折返→馬場町河濱公園
2、 10公里:馬場町河濱公園→中正河濱公園→古亭河濱公園→福和河濱公園折返→馬場町河濱公園
 
九、 報名方式:
1、 本活動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請進入本賽事線上報名系統(伊貝特報名網),依序完成報名及繳款
2、 報名資格:全國民眾。未滿18歲參賽者,請附監護人同意書。同意書點此下載,並傳真至小胖威利協會02-27780990
同意書點此下載:
3、 報名費:
 
(1) 一般民眾:如上表所示。
(2) 罕見疾病病友:免費。罕病參加者,報名完成後依正常程序繳費,活動當日請攜帶證明文件(身心障礙卡)至服務台辦理退費。
證明文件符合者,將依報名組別全額退回活動報名費,不含ibon手續費及報到郵寄費。
  繳費方式:
7-ELEVEn 超商 ibon 繳費流程(須自付兩萬元以下每筆20元手續費)
1.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完成報名後,取得1個i-bon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憑此代碼72小時內至全台7 -11超商門市ibon機台進行繳費
2. i-bon 機器螢幕點選左上角『代碼輸入』
3. 輸入代碼『EBT』 後直接按『下一步』
4. 再輸入您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AA000000123456』(共計14碼)
5. 輸入您的『聯絡電話』(即網站報名所留的手機號碼)
6. 選取及確認您的『繳費項目及資訊』 → 『確認,列印繳費單』
7. 列印出i-bon繳費單後請於三小時內持繳費單至7-ELEVEN櫃檯繳費。
4、 報名費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或可以來電伊貝特報名網
5、 報名費繳款完成後即可至報名系統之本比賽[訂單查詢/修改]查詢繳款狀況。
6、 請注意已完成報名手續並繳款成功之選手,網路報名之資料即無法修改亦不退費。請於轉帳前先行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並於繳費後至原報名網頁確認繳費是否成功。
7、 網路報名、繳費有任何問題,請電洽伊貝特02-29516969。
十、 報到方式 :
1、 活動一律採郵寄報到,無現場報到服務。活動前10天將統一寄出報到所需之比賽物品,收到郵寄代理報到包裹代表已完成報到手續,請於活動當天逕自前往活動會場集合。
2、 郵寄費用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詳見下表
人數 1-3人 4-10人 11-20人 21-50人 51-80人 81人以上
郵寄費 100 200 400 600 800 1000
十一、 活動贈品:
 
活動項目 10公里挑戰自我組 3公里小胖陪跑組
好禮摸彩券
威利超人紀念T恤
威利超人衣保袋
獎金
完賽證書
威利超人完賽獎牌
完賽禮-防蚊液 兩者二擇一 兩者二擇一
完賽禮-乾洗手
完賽禮-護唇膏
礦泉水
※說明:
1、 獎金:男、女組總排名各取前三名。第1名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1000元。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中獎人依規定得填寫相關中獎收據,以利主辦單位辦理扣繳申報,若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中獎者依規定得先自付10%稅額,所有中獎者若無法配合或不願意給付贈品之10%稅額,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十二、 晶片計時檢核規則:
 
1、 本賽事10公里自我挑戰組採用晶片計時,通過起、終點站及折返點,請確實通過晶片感應區,未感應者視同未完成,不予計算成績。
2、 晶片請按使用說明佩戴於腳踝處,若因個人配戴錯誤因素導致晶片無法感應,將無法列入有效成績。選手於報到期間應領取號碼布、紀念品及晶片,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協助操作。競賽公佈成績一律以大會公布成績為基準。
3、 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大會將依據鳴槍開跑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紀錄,並依據此時間記錄做為選手名次成績統計之判定。
4、 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5、 請選手準時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5分鐘後出發者,因安全因素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6、 本次採用回收式計時晶片,需依工作人員的指示下正確通過終點及折返點感應地墊,否則不予計算成績,比賽後須回收晶片並退還保證金100元,請跑友特別注意。
十三、 競賽分組(10公里自我挑戰組):
 
男子組 女子組
A組 61歲(含)以上~ A組 61歲(含)以上~
B組 41歲~60歲 B組 41歲~60歲
C組 25歲~40歲 C組 25歲~40歲
D組 24歲(含以下) D組 24歲(含以下)
十四、 交通資訊:
 
1、 公車:
12、49、62、204、260、601、630、673、藍28至華中河濱公園站下車,步行約10分鐘可抵達。
205 、212 、藍 29 、棕 22 至青年路下車即可達。
2、 火車:萬華火車站,步行約25分鐘可抵達。
3、 開車:建議從華中河濱公園之疏散門進入,停放於露營區 (50 元/次) 或停放於青年公園地下車場再步行進會。(車位有限,建議改搭大眾交通工具前往會場)
4、 停車場:臨近馬場町紀念公園地下停車場參考資訊
 
地點 停車位數
青年公園高爾夫球場 335
青年公園棒球場 276
古亭國中 262
莒光立體停車場 [機械]123
備註:馬場町紀念公園水門內禁止停車,活動現場周邊車位有限,請多加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會場。
十五、 活動流程 :
 
時間 內容 說明
0700 參賽者入場  
0730 開場表演 由小胖威利帶來太鼓表演
0735 來賓致詞 邀請協會理事長、嘉賓致詞
0740 跑者集合 跑者至起跑點集合,並由主持人說明相關事宜
0750 10公里起跑 由馬場町至福和河濱公園
0810 3公里起跑 由馬場町至華中橋河濱公園
0930 歡樂時光 摸彩活動進行
1000 水岸悠遊 現場將設置攤位或可至鄰近景點遊玩
1030~ 活動結束-撤場 環境清潔、復原
十六、 申訴:
 
1、 比賽爭議:競賽中選手不得當場質問裁判,若與田徑規則同等意議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2、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問題,須於成績公佈10分鐘內向大會指出,同時繳交保證金1,000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大會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七、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已向富邦產物物保險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2、 若有心血管相關疾病者,不宜報名參加;所有參賽者須自行評估健康與體能狀況,切勿勉強參賽,若參賽過程因身體不適或個人因素導致發生意外,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若活動期間遭逢天災或其他天氣因素,導致活動安全堪慮,主辦單位得視情況將活動延期,並於活動前一日公告於報名網站,不另行各別通知。
4、 主辦單位有權保留及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若內容有做修正,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5、 若需更換參加名單,請於報名截止前自行更改報名資料及衣服尺寸;報名截止後即不接受資料更改,敬請多加確認。
6、 繳費完成後欲取消報名退費者,請於105年9月14日前向伊貝特報名網提出申請,辦理退費者主辦單位將酌收100元手續費,逾時一律不接受任何退費之申請。
7、 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扣除相關將已產生之費用後退還。
8、 大會裁判、醫師或交通安全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及道路安全狀況,中止或暫停選手繼續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9、 報到完成後,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與晶片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無晶片者即無成績。
10、 選手倘若發生下列情況時,判定違規且立即喪失資格:
(1) 選手在任何情況下,藉助他人之幫助競賽者,選手不循比賽路徑競賽,或以其他交通工具為之,違者喪失資格。
(2)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沒收比賽成績。所有參賽選手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別在胸前,以利裁判辨識;未帶號碼布者,裁判有權取消資格。
11、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十八、 保險說明:
 
1、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2) 被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 特別不保事項: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第三人所造成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3、 選手如有第二項所述疾病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如您曾發生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切勿勉強參加。
(1)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 不明原因頭暈
(4) 突然失去知覺
(5) 高血壓(>140/90mmHg)
(6) 心臟病
(7) 腎功能異常
(8) 糖尿病
(9) 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
(10) 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 癲癇
 

 

熱門精選
留言專區